王文,字千之,初名強,束鹿人。永樂(lè )十九年進(jìn)士,授監察御史。持廉奉法,為都御史顧佐所稱(chēng)。宣德末,奉命治彰德妖賊張普祥獄。還奏稱(chēng)旨,賜今名。英宗即位,遷陜西按察使。遭父憂(yōu),命奔喪,起視事。正統三年正月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寧夏,五年召為大理寺卿。明年與刑部侍郎何文淵錄在京刑獄,尋遷右都御史。九年出視延綏、寧夏邊務(wù)。劾治定邊營(yíng)失律都督僉事王禎、都督同知黃真等罪,邊徼為肅。明年代陳鎰鎮守陜西,平?jīng)觥⑴R洮、鞏昌饑,奏免其租。尋進(jìn)左都御史。在陜五年,鎮靜不擾。
景泰改元,召掌院事。文為人深刻有城府,面目嚴冷,與陳鎰同官,一揖外未嘗接談。諸御史畏之若神,廷臣無(wú)敢干以私者,然中實(shí)柔媚。……給事中林聰等劾文、鎰畏勢長(cháng)奸,下詔獄。二人俱伏,乃宥之。
是時(shí)陳循最任好剛自用高谷與循不相能以文強悍思引與共政以敵之乃疏請增閣員。循舉其鄉人蕭維禎,谷遂舉文。而文得中官王誠助,于是詔用文。尋自江、淮還朝,改吏部尚書(shū),兼翰林院學(xué)士,直文淵閣。二品大臣入閣自文始。尋遭母喪,奪哀如前。文雖為谷所引,而谷遲重,循性明決,文反與循合而不附谷。其后以子倫故,欲傾考官,又用谷言而罷,由是兩人卒不相得。
五年進(jìn)少保,兼東閣大學(xué)士。再進(jìn)謹身殿大學(xué)士,仍兼東閣。英宗復位,即日與于謙執于班內。言官劾文與謙等謀立外籓,命鞫于廷。文力辯曰:“召親王須用金牌信符,遣人必有馬牌,內府兵部可驗也。”辭氣激壯。逮車(chē)駕主事沈敬按問(wèn),無(wú)跡。廷臣遂坐謙、文召敬謀未定,與謙同斬于市,諸子悉戍邊。敬亦坐知謀反故縱,減死,戍鐵嶺。文之死,人皆知其誣。以素刻忮[注],且迎駕、復儲之議不愜輿論,故冤死而民不思。成化初,赦其子還,尋復官,贈太保,謚毅愍。(節選自《明史王文傳》,有刪改)
注 忮(zhì):刻薄。
4.下列對文中畫(huà)波浪線(xiàn)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3分)( )
A.是時(shí)/陳循最任好剛/自用高谷/與循不相能以文強悍/思引與共政以/敵之乃疏請增閣員
B.是時(shí)/陳循最任好剛/自用/高谷與循不相能以文強悍/思引與共政/以敵之乃疏請/增閣員
C.是時(shí)/陳循最任/好剛自用/高谷與循不相能/以文強悍/思引與共政以敵之/乃疏請增閣員
D.是時(shí)/陳循最任/好剛自用高谷/與循不相能/以文強悍/思引與共政/以敵之/乃疏請/增閣員
5.下列對文中加點(diǎn)詞語(yǔ)的相關(guān)內容的解說(shuō),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
A.文中的“授”“遷”“起”“擢”“進(jìn)”“改”“兼”均指升官。
B.大理寺為掌管刑獄的官署,長(cháng)官名為大理寺卿。北齊始設,后歷代相沿。明清時(shí)與刑部、都察院并稱(chēng)為“三法司”,會(huì )同處理重大司法案件。
C.詔獄,指九卿、郡守一級的高官有罪,需皇帝下詔書(shū)始能系獄的案子,就是由皇帝直接掌管的監獄,意為此監獄的罪犯都是由皇帝親自下詔書(shū)定罪。
D.“奪哀”猶“奪服”,也叫“奪情”,指古代官員喪服未滿(mǎn)而被朝廷強令出仕。
6.下列對原文有關(guān)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
A.王文持廉奉法,為政崇尚清簡(jiǎn)。鎮守陜西五年,百姓安寧。
B.王文深得皇帝倚重。父親、母親去世,兩次均未能守孝至服除就被起用處理政事。
C.給事中林聰等人彈劾王文、陳鎰畏懼權勢助長(cháng)邪惡,關(guān)他們到詔獄。二人全都認罪,朝廷反而原諒了他們。D.英宗皇帝復位后,因人彈劾,王文和于謙被抓并同斬于鬧市,并禍及后代。王文雖然最后被平反昭雪,但百姓并不懷念他。
7.把文中畫(huà)橫線(xiàn)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yǔ)。(10分)
(1)劾治定邊營(yíng)失律都督僉事王禎、都督同知黃真等罪,邊徼為肅。
譯:
(2)諸御史畏之若神,廷臣無(wú)敢干以私者,然中實(shí)柔媚。
譯:
答案:
4.C
5.A [“改”是改任,表調動(dòng);“兼”是兼任,同時(shí)監管。]
6.D [不是“因人彈劾”而被抓。]
7.(1)彈劾處理定邊營(yíng)不遵法紀的都督僉事王禎、都督同知黃真等人罪行,邊境上吏治得到澄清。
(2)各御史都像忌憚神明一樣忌憚他,朝中官員沒(méi)有敢以私事求他的,然而王文內心卻柔順溫和。
參考譯文
王文,字千之,起初名叫王強,束鹿人。永樂(lè )十九年進(jìn)士,被任為監察御史。他保持廉潔,遵守法律,為都御史顧佐所稱(chēng)道。宣德末年,奉命處理彰德妖賊張普祥案件。還京奏報,使皇帝很滿(mǎn)意,賞賜他名為文。
英宗即位,(王文)升任陜西按察使。遭逢他父親的喪事,朝廷命令他回家奔喪后,回來(lái)再上任。正統三年正月,升為右副都御史,為寧夏巡撫,五年,被征為大理寺卿。第二年,他和刑部侍郎何文淵審問(wèn)京城中的獄案,不久,被升為右都御史。九年,出去視察延綏、寧夏邊防事務(wù)。彈劾處理定邊營(yíng)不遵法紀的都督僉事王禎、都督同知黃真等人罪行,邊境上吏治得到澄清。第二年替代陳鎰鎮守陜西,平?jīng)觥⑴R洮、鞏昌等地發(fā)生災荒,王文上奏免去這些地方的田租。不久,進(jìn)升左都御史。在陜西五年,地方上安定不亂。
景泰帝即位后,王文被征召入京掌管都察院事務(wù)。王文為人深沉刻薄,心中很有城府,面貌嚴峻冷酷,和陳鎰同在官位,見(jiàn)面只是作個(gè)揖,沒(méi)有交談過(guò)。各御史都像忌憚神明一樣忌憚他,朝中官員沒(méi)有敢以私事求他的,然而王文內心卻柔順溫和。……給事中林聰等人彈劾王文、陳鎰畏懼權勢助長(cháng)邪惡,關(guān)他們到詔獄。二人全都認罪,朝廷反而原諒了他們。
這時(shí),陳循最放縱,喜歡剛愎自用。高谷與陳循不相和睦,因為王文強悍,高谷想引薦(王文)入閣共同理政來(lái)對付陳循,于是上疏請求增加閣員。陳循舉薦了他的同鄉蕭維禎,高谷于是舉薦了王文。而王文得到了宦官王誠的幫助,皇帝下詔招王文入內閣。不久,王文從江、淮回朝,改任吏部尚書(shū),兼翰林院學(xué)士,執掌文淵閣。二品大臣進(jìn)入內閣正是從王文開(kāi)始的。不久,遭逢母喪,奪情和以前一樣。王文雖然是被高谷引薦的,但高谷遲疑慎重,陳循卻明朗決斷,王文反而和陳循投合卻不依附高谷。那以后因為兒子王倫的緣故,想設計陷害考官,又因高谷進(jìn)言而罷黜,從此兩人終于不相合。
五年升少保,兼任東閣大學(xué)士。再升為謹身殿大學(xué)士,仍兼職東閣。英宗復位,王文當天就和于謙一起在朝中被捕。御史們劾奏王文和于謙等想迎立藩王,命令在朝廷中審問(wèn)。王文竭力辯駁說(shuō):“征召親王須用金牌信符,派人必須有馬牌,這在內府和兵部可以驗證。”言辭激昂壯烈。于是逮捕了車(chē)駕主事沈敬訊問(wèn),查無(wú)實(shí)證。朝臣就判于謙和王文召來(lái)沈敬計議未定,因此把王文和于謙一起斬于市上,他的兒子都被充軍到邊地。沈敬也被處以知道謀反而故意縱容不報的罪名,免死,充軍到鐵嶺。王文之死,人們都知道他是被冤枉的。只因他平常刻薄強悍,而且在奉迎英宗及景泰帝復儲等事的議論與輿論相反,所以含冤死去而百姓并不思念。成化初年,赦免他兒子回來(lái),不久恢復其官職,追贈太保,謚號為毅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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